1、三个难题
启示录6:9~10节:揭开第五印的时候,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,大声喊着说:“圣洁真实的主啊!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申流血的冤,要等到几时呢?” 曾有一位朋友引用这处经文问我:“你们基督徒不是常讲‘饶恕’吗?这些人岂不是也没有饶恕?”
还有一次,一位弟兄问我:“我有个不信主的朋友得罪了我,我该饶恕他吗?”我说:“该。”他接着问:“如果他一辈子都没信主,主会饶恕他吗?”我答:“不会。”他于是追问:“如果连主都不饶恕他,我却饶恕,难道我比主更宽容吗?”
2022年,徐州“铁链女”事件被曝光,举国震动。一位朋友这样问:“我知道基督徒会怜悯那位受虐的女子,但对那个施暴的男人,你们怎么看?你们会选择饶恕他吗?如果饶恕,难道不觉得荒谬吗?你们毕竟不是受害者,有什么资格饶恕?”
2、三个错误
“饶恕”是基督信仰的核心。创造天地的神,在慈爱中差遣他的爱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、降世为人。他在世上活了无罪的一生,最终却为全人类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被神所咒诅,第三天复活,好叫一切世人通过信他,就能被神所饶恕、赦免。正因为此,耶稣在世时反复教导他的门徒要效法创造主,要“饶恕人”、“免人的债”。
而在信仰实践中,“饶恕”对很多基督徒而言,却是难上加难。于是,一些人将世俗心理学的方法引入教会当中,试图通过某些轻松的、温吞的、舒适的方法,来抚平心灵的“创伤”。不可否认,这些方法确实能在某种程度上,让人在“心理上”表现出“放下”、“不纠结”、“不痛苦”的状态,似乎结出了“饶恕”的果实。但恕我直言,这种心理上的“疗愈”并无神奇之处。现代的世俗心理学可以做到,其实,自古以来人所创造的各种宗教法门也能做到。一位佛门修士,参悟到诸行无常、从而放下我执;又或一位道家行者,修行入物我两忘,从而逍遥自在,难道不也就可以在“心理上”饶恕那伤害他的人吗?但饶恕的心理状态,不等于饶恕的灵性果实。唯有按照创造主启示的真理、借着圣灵的光照、引导和扶持来认识自己、找出伤痛的根源,才能在病灶处入手,达到表里兼治、善树佳果的成效。
在信仰实践中,也有一些基督徒,在“饶恕”的操练上走入了另一条歪路。他们表现出一种看破红尘,心如止水,“躲进小楼成一统,管他冬夏与春秋”的淡定。他们以为基督徒灵性成熟到一定程度,则不再有情绪的波动,时时刻刻都处于“平安喜乐”当中。一些狂妄又愚昧的敌基督者把创造主的真理污蔑成是“鸦片”,而这些基督徒的此种状态,恰恰为他们的污蔑提供了注脚。
还有另一些基督徒明白真理,知道当神的公义被践踏、真理被扭曲,我们应当感到愤怒。但他们却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种“义怒”,于是任凭情绪控制自己、将愤怒施加给对方,也在不知不觉中将心里各种腐臭的污秽,就如骄傲、苦毒、嫉妒、狂妄、凶杀都一并倾泻了出去,还美其名曰“我是在义怒中伸张公义”。
3、两个层面
出现这些实践问题,都在于对“饶恕”缺乏正确的认识。因此当我们操练这一功课,尤其是在为此而祷告时,难以使自己的意念安置于真理之上,顺服于圣灵之中。
之所以需要“饶恕”,是因为被得罪、被伤害。对方得罪、伤害了我,我们会感受到伤痛。这是因为对方的行为造成了我们的某种“利益”减损,从而带来心灵上的痛苦:
如果有人凌辱了我、诅咒了我或打了我的脸(路加福音6:28~29a),这是对我尊严的伤害;如果有人抢了我的外衣(路加福音6:29b),这是对我财产的伤害;如果有人强逼着我走一里路(马太福音5:41),这是对我人身自由的伤害;当约伯落入苦难,他的朋友却指责他是恶有恶报,这伤害了他的情感(约伯记19:19)和对自身的道德认知(约伯记27:5~6);又如一个为病重母亲祷告的孩子,若母亲最终离世,他或许一生都将对神怀怒,因为他感到是神夺走了亲人。例子还有许多。我们有形形色色、有名或无名的“利益”,一旦被伤害,就会感到疼痛。这疼痛会抓住我们的心,进而滋生出愤怒、愁苦、忧伤等等负面情绪。
因此,一个自然而然的推论是: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这些“利益”,也就不会被伤害。举个简单的例子:如果有人借了我的钱不还,你会愤怒、愁苦吗?我想多半不会。因为这个人并没有伤害你的财产,也没有伤害你对他的信任——他伤害的是我的。
我们也可以换种说法:当一个人从内心撇下了这些“利益”,伤害便不复存在,痛楚也随之消失。那么,随之而来的愤怒、愁苦、忧伤这些负面情绪,自然也就无从生起了。
想起了什么了吗?主耶稣说:“你们无论什么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”(路加福音14:33);“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因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丧掉生命;凡为我丧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”(路加福音9:24)
撇下一切,甚至自己的生命,意味着我们不再从这些“神之外的利益”上寻求满足;而跟从耶稣,则意味着我们完全投靠在神的怀抱当中,只从神那里去获得满足。当私欲未被满足,痛苦就随之而生,进而滋生出各样的负面情绪:
若我需要从尊严中获得满足,那么有人凌辱了我、诅咒了我或打了我的脸,我就会痛苦;若我需要从财产中获得满足,那么有人夺去我的外衣,我就会愤怒;若我需要从自由中获得满足,那么有人强逼我走一里路,我就会沮丧;若我需要从人的关怀、认可中获得满足,那么当我遭遇苦难,朋友却指责我是恶有恶报,我就会受伤;若我需要从亲人中获得满足,那么当有人将他们带走,我就会悲痛,甚至对那剥夺我满足的人切齿愤恨。
私欲本身不是罪,但它会牵引诱惑人,最终导致人犯罪(雅各书1:14-15)。在我们当下的讨论中,这些罪具体表现为因被伤害而产生的苦毒、仇恨、忧愁,也就是“不饶恕”之罪。
所以,当我们感到被人得罪时,我们必须正视并处理自己里面的私欲问题。人有形形色色的私欲,当它们被满足,可以带给人各种各样“利益”。平时你可能难以察觉,而一旦这些利益被侵犯了,感到疼痛了,在祷告中借着圣灵的光照,你就可以看到它们。
这时候,我们需要转向神,把自己投入他那深邃无垠的恩典之中,将自己沉浸在他那广阔无边的慈爱之内;为了神的缘故学习舍己、舍弃一切,摆脱私欲的缠累。向他呼喊:神啊,我只要你,我的好处不在你以外(诗篇16:2)!通过对神的仰望和依靠,我们可以超越、消解那份因私欲未被满足而产生的痛楚。当你真正超越了这份痛苦、让它在你心中失去力量时,你也就放下了对方对你的伤害。在这时,你便在个人的层面上,真正饶恕了对方。
但这只是“饶恕”的一个层面。
饶恕还有另一个层面。无论对方是否直接伤害我们个人,当他干犯了神的律法,这就冒犯了神。他的行为必然会触动神的愤怒,而我们作为神的子民,既然与他的心意相连,此时心里感到愤怒也是自然的、必然的。这就叫“义怒”,出于公义的愤怒。
所以,作为基督徒,如果我们面对罪恶却毫无这样的感受,那就需要去反思,你是否真的与主同心?我们要在祷告中祈求圣灵的帮助,让我们和神的情感共振。神对人类的罪愤怒(罗马书1:18)、对他子民的罪忧伤(以弗所书4:30)、焦急(哥林多后书11:29)。而如果神的子民却是“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”,这当然是不正常的。
那么,当某个人犯罪冒犯了神,我们应该如何来对待这个触动神的愤怒、也激起你的义怒的人呢?主耶稣说,不要把你的怒火倾倒在他身上,而是要饶恕他、要给他怜悯、给他恩慈(路加福音6:37)。
区别于刚才个人层面的饶恕,这是公义层面的饶恕。
这种饶恕有三个特点,第一,它有部分是暂时的、属于今世的;第二,它另一部分则是彻底的、永恒的;第三,它始终带着对人的深切期盼。
耶稣教导我们这样对待那些得罪神的人,是因为神自己就是这样做的。我们既然在“公义的愤怒”上与神同心,在“公义的饶恕”上,也当然应该与他同心。
为什么说神这“公义的饶恕”有部分是暂时的、今世的呢?因为神从天上垂看世人,结果发现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没有行善的,一个也没有(罗马书3:10~12)。神那公义的愤怒天天被人触动(罗马书1:18),此时此刻,他就正在怒火中烧!
然而,他却没有立即来毁灭这个世界,他手中那装满愤怒的杯现在却没有倾倒出来,那些得罪他的人现在仍然在岁月静好。他们现在仍然又吃又喝,又娶又嫁,又买又卖,又耕种又盖造(路加福音17:27~28)。这是因为神现在仍暂时饶恕着这些人,才使他们的性命可以暂时存活。但是,终有一天,在今世过去之后,他那积累的烈怒将会倾泻而出。到那个时候,这些人会向山和岩石说:倒在我们身上吧,把我们藏起来,让我们可以躲避神的愤怒!(启示录6:16)这些人会祈求神说:我情愿挖掉双眼,砍断双腿,也不愿意和你同在,因为你把怒气像汪洋一样倾泻在我身上!(马太福音18:8~9)
所以我们这公义层面的饶恕,有部分也是这样的。面对冒犯他的人,神没有现在就把愤怒倾倒出来,神的子民也不要。神在今世暂时饶恕着他们,神的子民也要这样饶恕;神在永恒中必会报复、惩罚,使他的公义得伸张,神的子民则要等待、盼望、甚至祈求这一天的到来。所以保罗劝我们:“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,因为经上记着,主说‘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’”(罗马书12:19)
为什么说神这“公义的饶恕”有部分又是彻底的、永恒的呢?因为从那没有善行的众人中,神凭他的恩典拣选了一部分人成为他的子民,赐给他们圣灵,重生他们,引导他们认罪悔改。神已经把对他们的愤怒倾倒在了他们所依靠的那位救主——拿撒勒人耶稣身上。他为他们的罪死了,三天后复活,还清了他们在神那里的所有罪债。所以对他们的过犯,神已经彻底饶恕、永远不再惩罚了。
所以我们这公义层面的饶恕,有部分也是这样的。面对那些有过犯的神的子民,当他们认罪、悔改,神已经彻底赦免了、饶恕了,其他的人有什么资格不去赦免、饶恕,而要追讨到底呢?所以保罗劝我们,若有弟兄犯了罪而忧愁,众人挽回他、甚至责罚他,也就够了,更要赦免他、安慰他,免得他忧愁太过,甚至沉沦了。(哥林多后书2:6~7)
为什么说神这“公义的饶恕”又是带着对人的深切期盼呢?因为人得罪了神,神却没有立即施行毁灭,而是给他时间、机会,为叫他能认罪、悔改、信靠他所赐下的救恩。这不是他耽延,乃是他宽容,不愿有一人沉沦,乃愿人人都悔改(彼得后书3:9)。正像他曾经告诉他的仆人以西结:“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,唯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”。(以西结书33:11)
所以我们这公义层面的饶恕,也是带着对人回转的深切盼望。这饶恕不是“放下”,而是“放不下”,放不下他的灵魂,不忍看到他沉沦,盼望他认识真道。所以保罗才劝我们:要用温柔劝诫那抵挡的人,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,可以明白真道,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,可以醒悟,脱离他的网罗(提摩太后书2:26)。
以上,这就是圣经中讲的饶恕。有个人层面的,也有公义层面的。当某个人犯罪直接得罪了我们,我们既需要对他施以个人层面的饶恕,也要对他施以公义层面的饶恕。而即使他没有得罪我们个人,如果我们与神同心,他得罪神的行为也理当引起我们的义怒,但我们也仍应向他施以公义层面的饶恕。
4、三个方法
在解释了这么多之后,那我们应当如何实际地去操练饶恕呢?我将其总结为以下几点:
第一,仰望上帝,舍弃自己。仰望神,并将自己全然沉浸于神那无限的恩典与慈爱之中;靠着圣灵的帮助,舍弃自我,摆脱私欲的缠累。
第二,控制怒气,交托于主。无论是出于私欲受挫的愤怒,还是出于公义未彰的义怒,都不要任由怒火驱使你的言行。把你的一切怒气交托给公义的主,相信他必有伸张公义的时候。
第三,怀着盼望,用心行动。带着盼望他与神和好的心,采取行动。你可以是为他祷告,可以是温柔劝诫,甚至可以是施以管教。但怎么行动不是重点,你的心才是。
我知道这很难,尤其是当我们个人被伤害的时候。但操练饶恕,像一切的敬虔操练一样,都需要反复经历”跪下来祷告,爬起来行动”的过程。在这个过程中,不要丧失信心,因为靠着那加给我们力量的圣灵,我们凡事都能作(腓立比书4:13)。
5、两个例子
请允许我举两个真实的例子:
我儿子小时候,有一次对我出言不逊,瞬间点燃了我的怒火。但圣灵立刻提醒我,这怒火源于他伤害了我的“利益”——一个父亲在儿子面前的尊严。我需要从这尊严上获得满足,而他的行为导致了这私欲受挫,从而造成我的痛苦,激起我的怒气。
于是我向神祈求,帮助我撇弃这所谓的尊严;帮助我谦卑下来,承认自己的“贫穷”(路加福音6:20):我并没有一个”儿子”,只有一个神托付在我身边、需要我去服侍的男孩;我也并没有什么“父亲在儿子面前的尊严”,因为一切对赞赏与善待的渴望,都应当唯独从神那里得着满足——而他早已借着十字架,将那份长阔高深的爱完全赐给了我!
当圣灵在祷告中帮助我脱离这私欲的捆绑,他对我的伤害也随之消散。于是,在个人层面,我便真正饶恕了他。
但他的行为也确实得罪了神(以弗所书6:2)。我若与神同心,就不能视而不见,而理应为他的罪感到愤怒、忧伤。因此,我仍需要向他施以公义层面的饶恕:带着盼望他与神和好的心,为他祷告,指出他得罪神之处,劝勉他认罪悔改,甚至视情况需要,为了阻止他恶行的滋长,施以适当的体罚(箴言22:15)。这样,在公义层面,我也才饶恕了他。
第二个例子发生在教会一位姐妹身上。她将自己一套配有全新家具的房子出租出去。租约到期、房款结清后,她才发现租客竟把她新配的床垫偷偷换成了旧的,而自己在交接收房时因一时疏忽未能察觉。这位姐妹心中气恼难平,却不知该如何应对。
当她告诉我这件事,我问她:“您之所以气恼,是因为您的新床垫没有了,是吗?”她点了点头。我接着问:“但我们不妨想一想——您真的确定那个新床垫是属于您吗?主耶稣说:‘贫穷的人有福了,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’;又说:‘富足的人有祸了,因为你们受过你们的安慰’(路加福音6:20, 24)。当我们以为自己‘拥有’什么的时候,就不再是贫穷人,也不再需要完全依赖主耶稣。此时,我们已成了富足的人,自然就会从这些所谓‘属于自己的东西’上寻求安慰。但如果我们是这样,那就有祸了!现在,这位租客夺走了您所依凭的安慰,所以您感到恼怒。但您真的确定自己‘拥有’这个新床垫,并因此有权从中得安慰吗?”
圣灵此时光照了这位姐妹,让她看见自己其实一无所有,一切所有的都属于神。正如经上所记:“赏赐的是耶和华,收取的也是耶和华。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!”(约伯记1:21)那一刻,她对那位租客的恼恨便悄然消散。在个人层面,她已真正饶恕了他。
当她向我分享了圣灵在她心中的这些引导后,我又鼓励她:“但这位租客的行为确实是错的,是得罪神的。这一点我们无需掩饰,对这种行为产生公义的愤怒,也是合宜的。只是,这份愤怒究竟是源于私欲未得满足,还是因为公义受到了践踏,我们往往确实难以分辨。但无论如何,我们不应把愤怒发泄出来,而要全然交托给主。对于这位租客,我们依然要爱他,并用行动去爱。您可以为他的悔改归正祷告;甚至,如果您的精力、时间和条件允许,为了制止他继续在恶行中沉沦,您也可以选择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。然而,做这些,不是为了挽回您自己的损失——因为您其实本来就一无所有;也不是为了伸张公义——因为公义唯有在主那里才能真正伸张;而纯粹是为了这租客的益处,盼望他能回转。”
后来,圣灵继续在她心里动工,经过祷告中的综合考虑,她最终没有启动法律程序,而是选择在祷告中将这位租客交托给主。如此,在公义的层面上,她也完成了对他的饶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