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信仰入门(1):何为福音

前序

大家平安。感谢神,让我们可以聚集在这里,使他的道被更多的人所听到。我们将分六次课程,对基督信仰最基本、最核心的内容做一个简要的介绍。每次我们计划讲论的时间是1个小时,之后会有半个小时的讨论时间。一共大概九个小时的时间。我相信神在这个过程中会带领我们,使我们每个人经过这次的学习,都能更加认识这位创造天地的主。

我不知道大家看不看足球。中国足球最辉煌的时候,可能就是2002年打进日韩世界杯。当时国家队教练叫米罗蒂诺维奇。他总是戴着一顶帽子,上面写了一行字,叫做“Attitude is Everything”(“态度决定一切”)。与任何课程一样,在这个课程中能够收获多少,与我们的态度是直接相关的。所以在正式进入到我们的内容之前呢,我想先提三个我们在这个课程中要有的态度。

第一是认真专注。每个人的时间都很宝贵。既然我们决定了花自己生命中的这九个小时来这里一起学习,那我们就要使这九个小时时间的效率最大化。这就需要我们在这段时间对我们学习的内容有一个认真专注的态度。

我设计了大家手上这个《学员版》的材料。大家可以一边听我讲一边将其中的空白补充一下。根据我自己的学习经验,这样应该可以帮助我们保持专注。

第二是积极主动。认真专注的一个具体表现就是在这个过程中,大家要开动脑筋,除了被动地听,还要主动地想:我们所讲的内容和你原有的认知是不是相同?如果不同,那差别在哪里?这些内容你是否认可?如果不认可、不接受,原因是什么?等等等等。这些都需要我们主动去思考。在我们学习过程中,大家遇到问题可以记录下来,或者当场提出来,我会记录下来。每次课结束后,会一一解答。但你要能提出问题,就需要你在这个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开动脑筋。

这个课程的一个缺点,就是我们知识性的讲授会比较多,实践部分会比较少。为此呢,我在每一次的最后都设计了两道思考题以及祷告实践。思考题我们会在讲论完之后大家一起讨论。对于祷告实践的部分,希望大家可以在课后去每天按照我们安排的祷告事项去祷告。

第三是保持谦卑。我刚才说了,在学习过程中,大家可以提任何问题。同时要清楚,我们在学习和探讨的是人类最根本的问题之一,信仰问题。易中天对什么是信仰有一个很通俗的定义,我觉得非常好。他说“信仰就是对一个超自然、超世俗的存在坚定不移的相信。”无论是哪种信仰,哪怕是共产主义信仰,既然是超自然的,就一定不是我们人类依靠自己有限的理性逻辑能够完全去认识的,否则不应该你信仰他,而应该他信仰你。所以我们要用头脑来思考,提出问题;但心态上我们不是去首先质疑神说的对还是不对,而是承认自己不懂,想不明白,向神求教的心态。那么很自然,这个所谓谦卑不是对我谦卑,而是对神谦卑。我们一起谦卑在神面前,就着自己想不明白的问题,一起来讨论。 

第一课 何为福音

好,我们正式进入到今天的内容当中。今天第一课,我们来介绍福音到底是什么。

大家可能知道,一般人一说起基督教,第一印象可能就是,信基督教的人就喜欢给人传福音,有些时候给人感觉像传销似的。为什么会这样呢?因为基督信仰就是以福音为核心的信仰。脱离了福音,基督教就不是基督教。

大家愿意来了解基督教,可能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。但如果不了解清楚福音是什么,你就没有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基督教;或者即使你表示自己愿意信基督耶稣,但你不知道福音是什么,你信的就一定是假的基督耶稣。

我们今天就着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这封信,哥林多前书15章1~4节这段话,给大家讲解一下福音到底是什么。

1.1

首先我们来看,为什么福音对于基督教而言如此重要。在第2节,保罗说,是因为人能够因着福音得救。

1.1.1

所谓的得救,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。第一是终极的层面,就是人死后的归宿。死了之后到底去哪里。按照圣经的启示,所有的人,都应该受到神的咒诅,也就是说死了之后都应该去到地狱当中(圣经里描述是“火湖”)在那里永远承受神的惩罚。而靠着福音,可以不去那里,反而在死后被神祝福,或者用通俗的话说,就是死了之后上天堂,最终进入神所预备的新世界。所以在终极层面,得救就是从神的咒诅中被拯救出来,进入神的祝福。

这是讲终极、我们死后的情况。

1.1.2

但得救不仅仅是关于死后的,还有现世的。以圣经的视角来看,可能在物质的层面,有的人是中国人,有的人是美国人,但在灵界的层面,所有人在现世中实际上是活在一个空中掌权者,就是魔鬼所掌控的属灵国度当中。因此,不管你有没有意识,你实际上就会去顺服魔鬼对你的掌管,去做魔鬼要你做的事情。而靠着福音,神就把你从魔鬼的权势下拯救出来,进入到神的国度。在物质层面,你该是中国人还是中国人,该是还是美国人还是美国人,但在属灵层面,你从鬼国的人,变成了神国的人,鬼国的势力就无法管辖你了,你只受创造主的管辖。这就好比我们本来属于吴三桂那边的,现在回到康熙这边了。

所以,福音不仅关乎我们的死后要去哪里,也关乎我们死前要怎么活着。

1.2

那福音到底是什么?我们看第3节和第4节,“基督照圣经所说,为我们的罪死了,而且埋葬了,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。”这个信息就是福音。从这句话中,我给大家总结出福音的四个要素,这四个要素缺一不可,缺了任何一个,都是假福音。我用四个字来概括这四大要素,分别是:罪、死、替、活。好下面我们分别来看一下。

1.2.1

第一个要素,罪。第3节说到“我们的罪”。

1.2.1.1

那么我们要问,什么是罪?约翰一书3:4节说,“凡犯罪的,就是违背律法,违背律法就是罪。”这里当然是指神的律法。

1.2.1.1.1

所谓神的律法,其实就是神的标准。神是这个宇宙的创造主,因此他才真正有权来决定什么是善的,什么是恶的。

1.2.1.1.2

好,那么神定意的善是什么呢?在弥迦书6:8节,神有告诉我们,所谓的“善”就是“行公义,好怜悯,存谦卑的心,与神同行。”这才是善,不是这样的,就都是恶。所以我们看到一个行为,必须是要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,才能被神看为是善行。

第一个要求就是动机必须对。你做出某个行为必须是在“与神同行”。简单讲,就是你必须是出于荣耀神、敬拜神的目的来做这个行为。当然,如果我们这个行为的对象是人,则意味着我们要出于敬拜神、爱神的心因而爱这个人的目的来做。这就是这儿讲的“好怜悯”。

第二个要求就是心态必须对。“存谦卑”,你做出某个行为必须是带着谦卑的心态,而不是自高自大。不是说,你看,我去扶这个老人,我多么善良,而你没有去扶,你太没有善心了!或者说,我有钱来周济穷人,你看我的能力多么大,我多么善良!要知道,你有这些能力本身,都是神的恩赐。如果认为是自己有能力,或者自己多善良,那就是骄傲,是神不喜悦的。

第三个要求是行为本身要对。“行公义”。你的行为要在神的规范之内。比如你说我出于荣耀神的心、带着谦卑的态度去行贿,这就不满足“行公义”的要求。

1.2.1.1.3

而且神需要我们行善到什么程度呢?要尽心、尽意、尽力(马太福音22:35~40),也就是说要全部投入。你的每一分、每一秒、每一个动作、每一句话,都要符合这三个要求才行。

1.2.1.1.4

那大家想一想,有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?很显然,没有人。咱们先不说基督徒。对于不认识神的人,首先这个动机的要求就达不到。他们可能做各种人定义的“善行”,搀扶老人啦,孝敬父母啦,放生乌龟啦等等,但都不是为神做的,不是在与神同行。所以罗马书3:10节说,“就如经上所记,‘没有义人,连一个都没有。’”11节说,“没有行善的,一个也没有。”

他不是说有人一会儿行善,一会儿不行善,而是人根本就没有神要求的善行。一个和尚可能怜悯人、行公义、心谦卑,但他绝不是在与神同行。

1.2.1.2

那我们不禁要问,罪是怎么来的?为什么我生来就不认识神,不与神同行?为什么我常常不能行公义?为什么我常常心里骄傲?

1.2.1.2.1

最根本的原因,是因为我们的始祖,也就是第一对人类,犯了罪(创世记3:1~10)。当时神把他们放置在伊甸园中,给他们丰富的供应,园中各种树上的果子都可以吃。但只有一条,就是“分别善恶树”上的果子不能吃。为什么呢?因为这棵树代表着神的主权。刚才我们说了,神是创造主,他才有资格来定义什么是善、什么是恶。而我们的祖先,正是受到魔鬼的引诱,想要成为神,想要有权“定义善恶,与神同等”,才会去违背神的命令吃那个果子。大家看创世记3章5节,蛇是怎么引诱人的?他说你们吃了之后,就“如神能知善恶了”。意思就是你们就像神,可以来定义这个世界的善恶标准了。

而神的主权是绝对的、严肃的,不容侵犯。我们的祖先想要成为神,结果就是落入到与神隔绝、敌对的状态。这就像是吴三桂想要当皇帝,最终就是与真正的皇帝隔绝、敌对。创世记3:8~9节就描述了这种状态。他们本来是与神亲密相交的,但现在却是害怕神、躲避神。

1.2.1.2.2

这就造成了我们生来就具有所谓的“原罪”。就是说我们作为亚当的后代,都是有份于亚当的罪(罗马书5:12),并且我们在母腹中,就处于与神隔绝、与神敌对的状态中(诗篇51:5)。

1.2.1.2.3

那既然在这样的状态中,我们就必然会犯罪。我们的行为就必然不是出于荣耀神的目的,我们就可能行为不公义,我们就可能心态不谦卑。所以在神看来,我们的一举一动都不是善,都是在犯罪。这在神学上被称为“本罪”。

1.2.1.3

1.2.1.3.1

我们有的行为是人看来也明显不好的行为,比如贪婪、恶毒、嫉妒、凶杀、争竞、诡诈、奸淫、狂傲。(这里面有很多心理行为,心理行为也是行为)

1.2.1.3.2

有的是不明显的,甚至在人看来是善的行为,比如去搀扶老人,去孝敬父母。但重要的不是人怎么看,而是神怎么看。一切不满足上述三个要求的行为,无论人觉得你做得再好,都不过是“人的义”,而人的义在神眼中是什么呢?以赛亚书64:6说,都像污秽的衣服。

这就是福音中蕴含的第一个要素信息,罪,所有人都在罪恶当中。

1.2.2

福音的第二个要素,还是用一个字总结,就是“死”。

1.2.2.1

这里的“死”当然包括了肉身的死亡。因为我们所有人都是在第一对人犯罪之后出生的,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了罪的污染,包括肉体。所以这个肉体会衰残、会有疾病、最终会停止运作。每个人都逃不过这个命运。

1.2.2.2

但圣经里面讲的死还主要不是这个意义上的,而是指所谓的“永死”,或者叫“第二次的死”。

1.2.2.2.1

这是一种永远与神隔绝、承受神咒诅的状态。通俗的说,就是永远在地狱里待着。原因就在于我们每个人都犯罪,而作为公义的神,有罪就必然有罚。这个惩罚就是永远承受他的烈怒。这种烈怒有多可怕呢?在马可福音9:43~48节,耶稣说,你情愿把你的一只眼睛挖出来、一只手剁下来,一条腿砍下来,也不要去那里。大家想象一下我拿个勺子挖你的眼睛,或者拿把菜刀砍你的腿有多痛。在地狱比那个还痛苦上千万倍。

1.2.2.2.2

大家注意,“永死”不是指你永远消失了,那就太便宜我们了。也不是指你的灵魂在地狱当中。光有灵魂,没有肉体,这不叫人,这叫死人。人是有灵魂、有肉体的,这才叫人。那我们是作为人犯罪,当然就是作为人来下地狱。

所以我们现在死了,不是一了百了。末日的时候,神都会要我们肉身复活。作恶的,复活被定罪,去到地狱火湖里面承受永恒的刑罚(约翰福音5:28~29)。刚才我讲了,我们每个人都不是行善的,都是作恶的,所以结论就是,每个人都该死,都该被扔下火湖。

1.2.2.2.3

有人可能会说,对你说的没错,有罪就该有惩罚。但我也没有永远犯罪啊,为什么我要永远受惩罚?在任何国家,如果我偷一块钱,法官都不会判我个无期徒刑吧?难道神比这些法官还不公义吗?

一次犯罪,也要永远被诅咒,这是因为神是在永恒中的,或者我们说再抽象点,他是超越时间的。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世界(长、宽、高、时间定义了我们的物理上的状态),但神的维度比我们高。所以看上去你就犯了一次罪,那是一种四维层次的思维,但其实同时你也在永恒当中,在更高的维度中,得罪了神。而永恒中的神又是至为公义和圣洁的,出埃及记34:7说他断不以有罪为无罪。因此这个刑罚是在永恒中的,或者叫永死。

这就是福音信息的第二个要素“死”。

但我们注意看出埃及记34:6~7节。后面说他“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,必追讨他的罪”,但前面又说他“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,不轻易发怒,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。为千万人存留慈爱,赦免罪孽、过犯和罪恶。”

我们仔细想,这两部分其实是矛盾的。他既然赦免罪孽、过犯和罪恶,又怎么万不以有罪为无罪呢?

1.2.3

这就涉及到福音信息的第三个要素,“替”。哥林多前书15:3说基督是“为我们的罪死了”。也就是说,本来我们该死,我们该去承受上帝的咒诅,但他却替我们死了,替我们承担了上帝的咒诅。

1.2.3.1

基督耶稣本人是由童贞女马丽亚所生。他自己没有生物学上的父亲,是由神的灵直接在马丽亚的子宫中孕育的生命。因此他与我们不同,他与亚当的罪无分。或者我们说他没有原罪。

他在世上一共生活了大概三十三年,和当初的亚当一样,也和你我相同的是,他曾受到魔鬼各种各样的试探。但他与亚当不同,也与你我不同的是,他没有屈从于这些试探而犯罪(希伯来书4:15),因此,他没有本罪。

换句话说,他在世上的每一分、每一秒、每一个行为、每一句话都符合“善”的标准(腓立比书2:8)。甚至在最后,天父要他上十字架去承受诅咒,他在极度痛苦中也说出了那句最为震撼人心的祷告:“我父啊!倘若可行,求你叫这杯离开我!然而,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。”(马太福音26:39)他是绝对地为了神,绝对地顺服神,绝对地在神面前谦卑。

1.2.3.2

就是这样一个没有罪的人,却最后死在了十字架上。他的死一方面是肉身的死,另一方面,也是承受神的咒诅。神在旧约当中就曾经启示,申命记21:22~23节,被挂的木头上的人,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。

1.2.3.3

那么他的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?

1.2.3.3.1

第一,他是替我们承受咒诅。神已经把对我们的咒诅全部施加到他身上,他使那无罪的成为有罪,好使我们这些有罪的在他面前被视为无罪(林后5:21;彼前2:24)。大家看到,神确实既是“为千万人存留慈爱,赦免罪孽、过犯和罪恶。”,又是“万不以有罪为无罪的”。我们犯罪,他确实赦免了我们;但这种赦免不是没有代价的,犯罪了不是就算了,必须有刑罚,只不过是耶稣基督帮我们承担了我们本该受的刑罚。

1.2.3.3.2

第二,当我们的刑罚已经被耶稣承担了,神就看我们是无罪的。这样我们就可以和圣洁的神和好。从原来与神为敌的状态,重新回到他创造人的时候所设计的那种人与神彼此相爱的状态。

1.2.3.4

好。下面我们要问的是,这个帮人类来承担罪,让人与神和好的任务,为什么必须是耶稣来做?耶稣有什么特别的呢?首先呢,耶稣是人,所以他可以替人来承担罪。人的罪,羊承担不了,牛也承担不了,必须是人来承担。第二呢,他自己没有罪,所以可以替别人承担罪。我就不行。我自己还有罪呢,因为我自己的罪,我是要在永恒中被神诅咒的,那我没法替你来承担。第三呢,他不仅是人,还是神。他的生命比所有人加起来都贵重,所以他能为所有人的所有罪来承担刑罚。

这就是福音的第三个要素,“替”。他替我们死了。

1.2.4

第四个要素,活。哥林多前书15:4节说, 他“第三天又复活了。”

1.2.4.1

基督教和其他信仰最大的区别之一,就是基督教是一个基于真实历史的信仰。神亲自地介入到人类历史中,开展他的救赎活动。这些历史事件构成了基督教的基础。耶稣肉身死而复活,就是其中一个历史事件,也是基督教的根基。换句话说,如果耶稣复活的事情是假的,历史上没有发生过,那么整个基督教就是假的。

我们如何知道是秦始皇统一了六国这个历史事件呢?用的是历史考证的方法。那既然基督教宣称耶稣复活是一个历史事件,那么就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考证它。在西方历史学界,其实有很多人专门对耶稣复活的问题做学术研究。

因为这件事情是基督教的根基,因此历史上不乏有人想要来摧毁它,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假设来质疑这件事情。但认真研究这个问题的人,面对耶稣复活的历史证据,即使不相信基督教,也不会否认耶稣真的复活了。

1.2.4.1.1

我大致把这些质疑分为两类,一类我称之为传统质疑,就是历史上比较早出现的一些质疑的观点。这些观点已经不太被研究这个问题的历史学界重视,因为这么多年的研究下来,已经表明这些质疑是不合理的。这种质疑包括:有的认为门徒是说谎,并没有看到复活的耶稣;或者他们实际看到了,但是看错了,有人说是看到了幻觉,有人说耶稣实际上没死,只是晕过去了,有人说门徒是认错人了。对这些的简单反驳,我都列在我们的材料这儿了,就不再过多讲了。

1.2.4.1.2

另一类是当代的质疑,主要就是认为“耶稣死而复活”根本就不是最早的基督教中包含的内容,是后来随着基督教的发展才被人们构想出来的一个教义。因此耶稣最早的门徒们既没有看到过复活的耶稣,他们也从来没有说过耶稣复活了。这种质疑在上世纪60、70年代在历史学界比较流行,但是经过这么几十年的研究和检讨,也基本已经被抛弃掉了。因为现在的研究表明,耶稣复活这个教义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后30年左右,也就是耶稣刚死之后的几个月内。所以现在研究这个问题的历史学家,即使本人不是基督徒,也会承认耶稣的坟墓确实是空的,门徒们当时确实看到了复活的耶稣。

1.2.4.2

好,那么耶稣复活了。然后呢?与我有什么关系?

我们要知道,耶稣为什么死?是为我们死。我们为什么该死?是因为我们犯罪。罪的工价就是死,福音的第二个要素,对不对?也就是说,耶稣死,是在替我们还罪债,福音的第三个要素,刚刚才讲过的。我们想象一下,如果耶稣没有复活,意味着他还在死。他还在死,就意味着还在为我们还罪债,我们的罪债还没有还清呢!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:17说,基督若没有复活,你们的信便是徒然,你们仍在罪里。但是感谢神的是,他已经复活了。所以他复活的意义是什么呢?就是我们的罪债已经还清了。

这样,虽然我们仍然需要脱去这个在罪中出生的肉身,但我们不会再经历那第二次的死。在末了,耶稣再来的时候,神也会让我们复活,并且给我们一个不再朽坏的新的身体。这就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:20节说,各人要按照自己的次序复活。首先复活的是基督,这已经实现了。接下来,那些属基督的人会复活。

我们是神所创造的人,我刚才说了,有身体、有灵魂才叫人。以后我们会作为人生活在天堂当中。这个所谓天堂,大家不要想象成是佛教那种极乐世界,一些灵魂在那儿飘来飘去。天堂其实就是一个新的物理世界,只不过和现在的比,那里没有罪,也不再有天灾人祸。

这就是福音的四个信息中的四个要点,罪、死、替、活。我们就是通过这个福音来得救的。

1.3

那怎么得救呢?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:2说,“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,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,就必因这福音得救。”也就是说,对福音的态度要是相信、并且持守,持守就是持续相信,就能得救。

我们具体到福音的四个要素。相信什么呢?

对于“罪”这个要素:就是我们相信神的圣洁,神的标准是对的;与神的标准比,自己是有罪的,得罪神的。

对“死”这个要素,就是相信神的公义,既然我犯了罪,那我自己当得的就是咒诅;

对于“替”这个要素,一方面我们相信神的公义,自己的任何善行都不可能弥补罪;另一方面我们相信神的慈爱,接受耶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。

对于“活”这个要素,我们相信神的大能和信实,神有能力,而且也确实让耶稣复活了、我们的罪债已经被他还清,并且神是信实的,他不会再因我的罪而诅咒我。

1.4

而对福音的相信,本质是认识上的转换,在意志上对神的降服。

我在这里列出了一个表,我们一起来根据我们讲的福音,看看有哪些认识上和意志上的东西,是需要转变和降服的。

转换前 转换后
善恶标准 认为自己的标准/菩萨的标准/孔子的标准/普世价值…是对的认为自己的标准/菩萨的标准/孔子的标准/普世价值…是对的 承认创造主才是对的,自己以前是错的:认罪
行事意愿 愿意按照以上各种标准定义的善来做 愿意按照神的标准定义的善来做:愿意悔改
解决罪孽 认为可以靠自己/佛祖/神仙来解决 认为只能靠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:接受救恩
对于耶稣 不认识/基督教创办人/失败的农民运动领袖 为我偿还罪债、真的死里复活的我的主

首先就是对罪的认识,或者说善恶标准的认识。以前我认为自己的标准,或者菩萨的标准,或者孔子的标准,或者社会的标准(所谓的什么“普世价值”)等等是对的;现在呢,认为创造主才是对的,而我是错的。这就是认罪。

既然认为创造主才是对的,那么我们的行事意愿就相应地要改变。以前是按照各种标准定义的善来做事情;现在呢,愿意按照神定意的善来做事情,这就意味着你愿意悔改。

那么对于自己已经犯的罪怎么办呢?以前认为靠自己将功补过,或者拜菩萨、神仙等方式来解决;现在呢,认为只有靠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才能解决,这就意味着你接受救恩。

那很自然,对耶稣的认识也要发生改变。以前不认识他,或者认为就是个基督教的创办人,跟释迦摩尼、李洪志这种属于一个层次的;现在呢,承认他是为我偿还罪债、从死里复活的我的主。

在认识上真的发生这些转变,就意味着我们在意志上降服了创造主。

保罗在罗马书10:9说“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,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,就必得救”。说的其实和我们今天讲的是一个道理。

口里认耶稣主:就是承认以前我的标准错了,现在我愿意接受神的标准。

信他从死里复活:就是承认我按照神的标准犯了罪,耶稣替我死了,帮我还清了罪债,我愿意接受他的救恩。

如果你接受并且持续地接受,就意味着你相信并且持守着福音,那么你就必然得救。

1.5

好。今天的最后一部分,我来讲一讲基督教的洗礼。刚才我们说了,信福音,本质是一种认识的转换和意志的降服。这是一个内心的状态。但请大家注意,基督教所讲的“相信”,又绝不仅仅是一个内心的状态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真正的内在相信,一定是有外在行为表现出来的。这有点类似于我们明朝的大儒王阳明讲知与行的关系。真知就一定能行。你知道孝顺父母是对的,但你不去孝顺父母,这不叫真的知道。同样,你相信神,但是却不去按照神的话做,这不叫真相信。

1.5.1

所以“内心的相信”一定会伴随着“外在的表达”。在使徒时代,就是基督教最早期,一个决定相信福音的人,首先如何通过外在表达他的这种内心的信呢?就是通过洗礼。洗礼就是一种对“内心的相信”的“外在的表达”。

罗马书6:3~5节说,“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?所以,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。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,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。”

歌罗西书2:12说“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,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,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。”

在受洗的时候,我们会浸在水中,这代表着歌罗西书这里说的“与基督同埋葬”,或者罗马书说的“在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”。这个行为表达我们内心的什么呢?表达的是我们内心对罪恶的弃绝,愿意停止旧的生活方式。

之后我们会从水中出来,这代表着歌罗西书这里说的“与基督同复活”,或者罗马书说的“在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”。这个行为表达我们内心对神的接纳,愿意开始过以神为中心的圣洁生活。

这就是洗礼的意义。

1.5.2

对于真正相信福音的人而言,洗礼不是可有可无的,更不应该拖这儿拖那儿不愿意受洗。因为受洗是神的命令。使徒行传2:38,彼得在回答众人问怎么才能得救时说,“你们各人要悔改,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们的罪得赦。”主耶稣在最后的大使命中也说,“所以你们要去,使万民做我的门徒,奉父、子、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。”(马太福音28:18~20)有施洗自然有受洗。

没错,洗礼本身不会让我们得救。让我们得救的唯独通过信心,真相信福音,就得救。

但是不要忘了,对福音的信心就包含着对神的标准的认可。所以真相信的人,就会愿意受洗。因为这是神的命令,是善的。

也盼望我们这次一起来学习的每个人,在学完这个课程之后,都能真信福音,并且通过受洗把这份信心表达出来。

1.6

思考与讨论:

(1)你曾经认为的“善行”是什么?学习了今天的课程,你认为这些“善行”在神眼中是怎样的?

(2)在福音的四个要素你都相信吗?哪一个是你不能接受或还不相信的?

1.7

祷告实践

这一周,请回顾这一课,并每天做如下的祷告:

(1)求神开启你的心,让你认识到自己的罪。请在祷告中,思想一项具体的犯罪,并且为此向神认罪、悔改;

(2)求神让你清楚,你自己的这项罪是多么得罪他,你自己没有办法解决;

(3)向神表明,你相信是耶稣已经为你的罪付上了代价,因此你感谢他;

(4)向神表明,你相信耶稣已经复活了,你的罪债已经被他还清,因此你感谢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