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非所问(3)洗澡与洗脚

圣经里有些对话总让人觉得怪怪的。

比如约翰福音第13章有这样的记载:

耶稣准备为他的门徒洗脚。在当时,亲自为别人洗脚,是奴仆的工作。而耶稣作为一个老师,却为自己的门徒洗脚。

他的门徒彼得显然觉得这是不妥当的,于是对耶稣说:“主啊,你永不可洗我的脚。”

耶稣说:“我若不洗你(的脚),你就与我无份了。”(约翰福音13:8)

好家伙!原来老师这不是一般的洗脚,里面有着重大的意义!

彼得显然并不清楚“接受耶稣洗脚”和“与耶稣有份”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。不管怎样,他先用“信心”接受下来,并且还要多加一层保险:“老师,那你一定要给我洗脚。为保险起见,不仅洗脚,连我的全身你都洗了吧,这样我才觉得更踏实。”

这时候耶稣说了一段很奇怪的话:“凡洗过澡的人,只要把脚一洗,全身就干净了;你们是干净的,然而不都是干净的。”(约翰福音13:10)。

使徒约翰接着解释道:耶稣原知道要卖他的是谁,所以说:“你们不都是干净的。”(约翰福音13:11)

从13:11来看,显然,这“不干净的人”,是指将要出卖他的犹大。耶稣在第13:10对彼得说,“你们是干净的”,当然是指他们既洗过了澡,又洗了脚。”

而在13:8,耶稣又说,如果他不洗彼得的脚,彼得就与他无份了。

因此我们可以写出如下的第一组结论:

(1)不干净=与耶稣无份(犹大的情形,约翰福音13:11)

(2)洗了澡+洗了脚=干净了=与耶稣有份(约翰福音13:10)

(3)不洗脚=与耶稣无份=不干净(约翰福音13:8)

另外,在13:10,耶稣可没有说“只要把脚一洗,全身就干净了”,而是前面加了一个条件“凡洗过澡的人”,因此我们还可以推论出如下的结论:

(4)不洗澡=不干净=与耶稣无份

注意13:10的“凡”、“只要”这两个副词,表示洗过澡的人,脚脏了,不必再洗一次澡,只需要洗脚就好了,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:

(5)洗澡是一次性动作,洗脚是常常要做的

好了,现在我们再来看一看圣经其他地方是如何来说“与耶稣有份”还是“与耶稣无份”的问题,我们可以得到第二组结论:

(A)结论一个人只要真心信耶稣、接受耶稣的救恩,就可以与耶稣有份(约翰福音3:16:“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)

(B)一个基督徒仍然会犯罪(约翰一书1:8:“我们若说自己无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。”)

(C)如果一个基督徒说自己信耶稣,犯了罪却不悔改,不靠着耶稣洁净他的罪,那他就与耶稣无份(约翰一书3:6:“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见他,也未曾认识他。”注意这里说的“犯罪”是指“持续犯罪”、“保持在罪的状态中”的意思。)

(D)如果一个基督徒犯了罪,但他为此悔改,靠着耶稣的血洗净自己的罪,那他就仍然与耶稣有份(约翰一书1:9: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)

我们把两组结论对应起来,就能理解耶稣说的洗澡与洗脚的关系了:

洗澡=最初的认罪悔改、信耶稣,接受耶稣的救恩

脚弄脏=信耶稣之后犯罪

洗脚=持续地认罪悔改、靠耶稣的宝血洗净自己的罪

所以,约翰福音第13:8节,耶稣说,“我若不洗你(的脚),你就与我无份了。”实际上是说,“即使你是我的门徒,但你不接受我的服侍,你就与我无份了。”

耶稣对门徒的服侍是什么呢?就是用他在十字架上的宝血来洗净门徒在信耶稣之后仍然会犯的罪。一个基督徒不接受耶稣为他“洗脚”,实际上就是在犯罪之后不愿意悔改并且接受耶稣宝血的洁净,那他就仍然不干净,与耶稣、与神的国无份。

但他在接受耶稣洗脚之前,实际上已经接受过耶稣的另一项服侍——为他“洗澡”:就是在他决定信耶稣的时候,他接受了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他承担罪债,把他从魔鬼、罪的权势中解放出来。

洗过澡的人,必然不想弄脏自己的脚,即使弄脏了,也想洗干净它。

对自己的脚不在乎的人,一定也是没洗过澡的人。

你是哪种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