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中骨,肉中肉

摘要:

1、夫妻之间应是“如胶似漆、水乳交融”,而绝不是 “相敬如宾”

2、妻子是丈夫最珍贵的部分

3、自亚当以来,男人的失败在不断重演,甚至被合理化

创世记第2章中记载,在亚当和夏娃的夫妻关系中,亚当称他的妻子是“我骨中的骨、肉中的肉!可以称她为女人,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。”

类似的话还出现在创世记29:14,拉班见到外甥雅各,对他说:“你实在是我的骨肉。”撒母尔记下5:1,以色列各支派的人来到希伯伦见大卫说:“我们原是你的骨肉。”在这些语境中,“骨肉”都表达着双方关系的亲近。

而 “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”显然表达的是一种程度更深的合一与亲密关系。创世记第2章以此为原因,解释为何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——因为第一对夫妻中,妻子是从丈夫身上取下来的,他们原本是一体的(创世记2:23~25)。这预示着神所设计的夫妻关系中,双方应亲密得像一个人,不分彼此。如果用中国成语来形容,夫妻之间应是“如胶似漆、水乳交融”,而绝不是 “相敬如宾”。

我们甚至可以从两人犯罪当中看到这种“二人但一体”的关系是什么样的。创世记第3章记载夏娃首先吃了神禁止吃的果子,但直到亚当也同样吃了以后,二人的眼睛才明亮起来,发现自己没穿衣服而羞愧(创3:7),也即才有了因为与神隔阂而带来的人与人的隔阂。从中我们可以合理推断,即使在夏娃吃了果子之后、只要亚当尚未吃果子,这对夫妻作为 “一体” 都不算犯罪、没有与神隔阂,所以他们之间才仍然毫无隔阂。这时亚当仍有机会用他对夏娃的爱来抹去或遮掩她的过犯。当然,从这个角度,也再次说明了在亚当吃果子之后,这“一体”才算是真正得罪了神,亚当作为头负有首要责任(见《神设计中的“头”》一文)。

我们再谈一谈“妻子是否应该质疑丈夫”。在“二人成为一体” 、“如胶似漆、水乳交融”的关系下,一个妻子不会出于羞辱他丈夫的心而做出这一行动,一个丈夫也不会因为妻子的这一行动而感到受羞辱。因为双方在对方面前,心里都是坦诚明亮的。正如亚当和夏娃在犯罪之前,即使赤身露体也不觉得羞耻——这当然是因为二人心中完全光明的原因。

甚至即使是妻子真出于羞辱丈夫之心而做出这一举动,但丈夫只要坚守他当头的职责——即不是要从妻子那里获得诸如“面子”等利益,反以爱来回应妻子的过犯,这对夫妻组成的“一体”,在神面前很可能仍然是蒙喜悦的。

另外,“骨中的骨、肉中的肉”除了代表合一和亲密,还代表着珍贵。

肉身是定义“人” 时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。人之所以为人,因为其既有灵魂,又有肉体。没有肉体的灵魂只能称之为 “死人” 。因此耶稣在驳斥撒都该人 “没有肉身复活”的错误观念时,谈到 “神不是死人的神,乃是活人的神”(马太福音22:32),即人是会作为一个既有灵魂、又有肉体的存在进入到新天新地中的。

既然肉体于人而言如此重要,那么“骨中的骨、肉中的肉”就像是说“钻石中的钻石”一样,代表着最为宝贵的那一部分。

也就是说,在第一对夫妻关系中,丈夫是妻子的头,而妻子是丈夫最宝贵的部分。

我们在《神设计中的“头”》一文已经说了,丈夫作为头,不是从妻子身上索取任何东西,而是要服侍她。这服侍就具体体现之一,就是对妻子的保护和爱惜。

可惜的是,第一位丈夫就没有完成这个任务。

在蛇引诱他的妻子时,他并没有出面保护她,而是任她被魔鬼攻击(有解经家说蛇在引诱夏娃的时候,亚当就在旁边,我们姑且认为确实这样的);

在夏娃未顺服亚当(很显然,亚当曾教导她“不可吃那树上果子”,但夏娃违反了这一教导),亚当并未用对真理的坚守和对妻子的爱来遮盖和矫正这一行为,而是自己也去违背神,导致了他们这“一体”与神的关系断绝,夏娃也因此真的陷入到堕落之中;

在神追究责任时,他不仅不保护妻子、勇于承担责任,甚至还把她推到前面帮他抵挡神的诅咒( 创世记3:12)。

男人的失败在不断重演,甚至被合理化。无论在社会中还是在教会里,我们难道不是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:当妻子出于凌驾她丈夫之心而质疑他时,太多的丈夫不仅不怜悯妻子并想办法引导她悔改,反而因自己的“面子”受伤而对她“怒从心头起、恶向胆边生”,然后给予各种形式的反击。

这些都不是一个“头”对他的“骨中的骨、肉中的肉”该有的态度和行为。